紀律部隊職方團體聯席議會

(紀聯)

資信集

 

紀聯繼續進行反對立法減薪五大行動:

  • 刊登報章廣告。

  • 杯葛政府的薪酬會議、拒絕任何官方的慶祝活動。

  • 動用所有力量游說立法會議員反對立法減薪。

  • 徵詢法律意見。

  • 不排除用合法途徑,進行激烈行動。

致特首公開信「公務員薪酬」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董建華先生

董先生:

公務員薪酬

            謝謝你四月八日的回信。我們對董先生未能抽空與職方會面表示極度失望及遺憾。

            職方一向尊重現行公務員薪酬調整的機制。在這樣龐大的公務員架構,我們認同還有空間可以精益求精,與時並進,做得更好。所以在去年底當政府宣布全面檢討公務員薪酬政策及制度時,六支紀律部隊的23個職方團體隨即組成聯席議會,以正面及積極的態度面對這革命性的檢討。我們曾發出公開信安撫全體紀律部隊人員當時憂慮的情緒,更主動與各紀律部隊首長溝通,並自費到新加坡及澳門特別行政區考察當地的公務員薪酬機制。此外,職方亦安排在五月份舉行研討會,希望集思廣益,在「公平、公開、公正」及「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則下,管職雙方同心協力把檢討做好。以上種種,盡顯職方團體的誠意和決心。

            由於經濟滑落,我們深明特區政府正面對嚴峻的財赤威脅。早在今年年初分別與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及財政司司長會面時,我們已明確指出龐大的公務員架構內,仍有空間可以透過精簡架構及靈活調配資源等措施達致節省開支的目的。削減公務員薪酬是下下之策,不但會嚴重打擊公務員士氣,還會大大削弱他們的消費意欲,到頭來只會令蕭條的社會雪上加霜,得不償失。

            可惜,當某尊貴議員指出香港公務員薪酬遠超於私人界別及需要大幅度減薪時,特區政府官員好像找到良方妙藥,其後一連串的行動,如泡製萬億元赤字的警告、通縮等於加薪等歪論,公開言論處處突顯公務員薪酬佔整體開支的大幅比例,凡此種種,在社會製造分化之心昭然若見,使公務員受盡千夫所指,令「公僕」變成「公敵」。更甚者,財政司司長在他今年的財政預算案內作出公務員減薪百份之四點七五的假設,更高調地提出以立法形式減薪的建議,並引用一九三六年徵稅的方案作為公務員減薪有先例可援的謊言誤導市民。政府所作一切,無非是要造成既定事實,陷全港公務員於不義,試圖利用輿論壓力強迫員工接受減薪的決定。

            政府近期不斷公開強調在今年會依據既定的機制調整公務員薪酬。但在薪酬趨勢調查結果尚未公布前,政府以上種種安排,是否就是尊重機制的表現呢?

            我們紀律部隊人員肩負穩定香港治安及繁榮的重責,我們各工會代表亦以擔當管職雙方橋樑為己任。曾幾何時,香港公務員優良的質素稱冠於世界,作為其中一份子,我們無不引以為榮。但在回歸後,過急的公務員體制改革,加上資源增值、凍結招聘人手、自願退休計劃、削減員工福利等措施,使前線工作人員面對著沉重的工作壓力。再者,工會代表所表達的意見,好像再得不到政府當局的重視,年前萬人上街遊行宣示不滿的情景,歷歷在目。

            在此困難時刻,全體公務員均有與市民共渡時艱的決心。今年財政司司長的赤字預算案,贏得議員們的支持及市民的掌聲,但卻陪上了公務員士氣及失去對政府的信心作代價,硬要公務員背上財赤負累的不義之名。在各公務員同事之間,所見者皆憂心戚戚,所聞者皆怨聲載道,求去之聲不絕於耳,而寡言者亦只是對種種不平待遇作無聲抗議。我們本著工會良心,以理性及克制的態度安撫大家不要做出過激的行動宣示不滿。職方同時希望將員工的士氣危機問題直接向董先生反映,盼望透過行政長官的正面回應,能將員工的低沉士氣從谷底挽救過來,讓他們恢復士氣,繼續為市民提供優質的服務。可惜,我們的誠意卻換來董先生冷淡的回應,我們擔心事件會激化員工的情緒,迫使員工以更激烈的行動來向董先生表達職方的意見。

            職方希望董先生的決定只是出於未能準確掌握員工的不滿情緒,或是一些公務員減薪的民調數字給你帶來了誤導。尤記得你在參選連任特區行政長官時,曾承諾會多聽民意。聯席議會代表著超過五萬多紀律部隊人員的聲音,除非各政府官員所作的偷步言行是得到你的首肯,又或者你對我們各工會代表進言的真實性存疑,否則,我們希望行政長官能重新考慮職方的要求,與職方代表見面及直接聽取員工表達的意見。行政長官的正面回應,必能振奮公務員的士氣,是員工的福祉。

            「亡羊補牢,未為晚也。」我們深信透過管職雙方在會議桌上誠意的商討,任何困難必能迎刃而解。年前過萬公務員被迫上街遊行表達意見的方式,政府應引以為鑑,切勿重蹈覆轍。

紀律部隊職方團體聯席議會召集人趙士偉

 

紀律部隊職方團體聯席議會(「紀聯」)

致全體紀律人員的公開信()

職方不尚空談  致力實事求是

          「紀聯」於本年115日就「公務員薪酬政策和制度檢討」一事發表了首封公開信,闡明職方對此事積極參與的態度,並強調「合情、合理、合法」和「公開、公平、公正」等原則;與此同時,更呼籲全體紀律部隊同事緊守崗位、保持士氣,發揮不屈不撓的精神。

          「紀聯」代表除了先後拜訪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和六個紀律部隊的首長人員以示加強溝通、盡力攜手合作之外,更組成代表團自費前往新加坡及澳門特別行政區考察兩地的公務員薪酬制度,足顯「紀聯」不尚空談、實事求是的進取精神。

管方迂迴陰招  「公僕」驟變「公敵」

          正當職方主動伸出合作之手,力求管職雙方共同協商之際,政府的官員在幹甚麼?

          一位局長讓她旗下的刊物«資源增值計劃通訊»刊登化名為「一個抱著良心做人的打字員」的匿名信,此舉不單震撼社會,亦傷透了所有克盡己職公務員的心;在未經查證的情況下貿然刊出一封詆毀整個職系的文章,堪稱打擊士氣的模範之作!

          局長繼而向傳媒發表『通縮已使公務員額外加薪12%』的驚人謬論,即時激化了公務員與社會輿論的對立面,使「公僕」迅間變成了「公敵」。

          局長兩度使用這種破壞性的手段,直接摧毀了社會羣體間的和諧,乃「不合情、不合理」的陰招。世間上是否還有其他僱主仿效局長,在研究公司節流方案之前先向傳媒「吹風」轄下員工因受惠於通縮而等如額外加薪?局長是否認為她所「吹」的「風」像回力鏢一樣迂迴地進入職方的耳中較諸坦誠和直接的諮詢更為湊效?她在這個本應攜手合作的關鍵時刻,猛然砍下了職方熱誠地伸出的雙手,乃自毀管職雙方多年來在協商機制中共同構築的長城!

          為官如此,士氣何存?

部署先削公僕       繼而再刴百姓

          驟耳聽來,局長的言論全屬衝著公務員而來;惟若仔細分析,卻是另有玄機!

          她的言論仿似是向全港的僱主暗示,不管私營公司是否尚有盈利,亦大有理由削減其僱員12%的薪酬,否則其僱員已變相加薪12%。這一招已暗地堿陞港的勞工階層埋下了地雷,乃打擊公務員以至全港工人的一石二鳥之策。

          正是「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局長之上還有一位司長,實乃完美組合。司長不使陰招,卻出陽謀;在其發表的財政預算案中,配合著局長的言論而落井下石,明示『公務員可能減薪百分之四點七五』這指導性數據,為「薪酬趨勢調查委員會」預先鳴鑼喝道。令無數企業雀躍不已的是,司長所說的『百分之四點七五』減薪幅度,猶如一把「尚方寶劍」,將「薪酬趨勢指標」中公營、私企互為誘因的數據割下了一個既定的事實。

          對於過去數年猶幸尚未遭減薪的私人機構員工而言,在這刻應領會到同坐一條船的道理。

摧毀公僕穩定       動搖治安體系

          公務員事務局前任局長林煥光先生在任時曾欷歔:『香港充滿著謾駡文化』。我們此刻也在慨嘆,現時就公務員薪酬所引起的爭論,究竟是誰率先扯開戰幔?

          透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協商機制以便解決難題,使管職雙方同往雙贏之路在此刻已成歷史,「吹風」而透過輿論施壓彷彿漸變正途,豈是負責任的司長、局長所為?

          紀律部隊中大多數人將畢生奉獻予服務社會,在危難動盪時絕無離棄之心,在經濟起飛時亦不見異思遷,克勤克儉、默默耕耘的戎馬一生,如今竟負上拖累政府財赤高企的不義之名,當年千億盈餘之際我們豈有要求分紅享利?短視之徒,甘冒摧毀公僕穩定、動搖治安體系而不諱,何異殺雞取卵?

應迷途而知返       莫再損害信心

          「紀聯」此刻促請管方莫再使用陰招陽謀;應迷途而知返,與職方在「獅子山下」坦率地商討。在逆境之中攜手合作至為重要,而非奉行打壓分化為上策。

          「紀聯」深深體會同事的不安情緒,特此呼籲全體紀律部隊同寅此刻應更為團結,盡顯堅毅不拔的精神,方可達致「愛港及己」的目標。

                                   紀律部隊職方團體聯席議會謹識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五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行政長官

董建華先生閣下:

     尊重現行機制、反對以法亂法

     “紀律部隊職方團體聯席議會”(下稱紀聯”)強烈反對政府透過立法調整公務員薪酬。此舉嚴重破壞香港的法治精神,是飲鴆止渴的做法。此例一開,將如大江缺堤,絕不能等閑視之。

     五月二十二日行政會議決定向公務員提出減薪方案,並明確表示將以立法方式實施,引起公務員強烈反對。四個中央評議會及多個跨部門工會代表在五月二十三日立法會公務員事務委員會會議上一致表示強烈反對政府立法的建議。

     紀聯五月二十三日會見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就立法一事提出嚴正抗議,要求政府撤回有關建議,盡快與職方商議妥善的解決辦法。紀聯更要求與董先生會面,直接向你表達員工的憂慮和職方的建議。

     紀聯在薪酬調整的事情上一直採取理性和克制的態度。職方一向強調尊重機制,願意按既定原則和做法與政府商討薪酬調整,正面及積極面對今年薪酬趨勢調查出現負數的結果。如今政府建議以立法方式強行剝奪公務員作為僱員在契約下的權利,且定下了不良的先例,公務員的薪酬及服務條件變得毫無保障,管職雙方的溝通實已崩潰。種種情況迫使職方考慮以行動表達員工的不滿與及維護職方合法的權益,捍嶺輕銂瑰u良法治傳統。

     職方已於五月二十三日向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表明職方行動的綱領。職方強調,所有行動均以市民的利益為依歸,盡量避免影響對市民的服務。但是,身為執法者,捍嶺輕銂k治制度和精神是我們的天職;而且,約束政府守法,迫令政府依法辦事亦符合香港市民的最大利益與終極願望。故此,紀聯必須用盡一切合法途徑來反對政府以法亂法

     為解決現時的困局,紀聯建議,今年的薪酬調整工作暫時擱置,待現時進行中的公務員薪酬政策和制度檢討完成,確立了整體薪酬政策和制度後,便按照新機制作出決定。現時的薪酬趨勢調查所得的負數指標,連同新機制下所考慮的準則可一併處理。因擱置薪酬調整而未能節省的開支,可透過推行進一步的資源増值計劃予以彌補。上述建議的好處詳列如下:

()

公務員與司法人員可獲同一處理方法,做法較為公平;

 

()

在管職雙方同意的新機制下通盤處理公務員薪酬,可避免雙方為立法問題所帶來的爭議;

 

()       

為未來新制度所設立的靈活性,將可利用作處理現時薪酬爭議的出路,使薪酬制度的轉變能順利和平穩地過渡,減輕衝擊。

    

     紀聯希望董先生早日抽空與職方會面,認真聽取員工的心聲,盡快與職方商議妥善的解決辦法,以挽回員工士氣,穩定公務員隊伍。如上述方案獲政府接納,管職雙方可於會面後共同宣布為薪酬調整達成協議,向市民作出交代。耑此  敬頌

台安!

 

紀律部隊職方團體聯席議會召集人趙士偉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公務員願意與市民共度時艱

尊重機制減薪  堅決反對立法

我們反對政府強行立法的理由:

l          薪酬調整爭議是勞資契約糾紛,立法是逃避契約責任。

l          惡法成先例,政府可按例再立法削減公務員薪酬福利、長俸。

l          政府把解決勞資糾紛事宜從法庭帶進立法議會,迫使公務員事務政治化

l          食髓知味,政府亦可隨意立法禠奪市民的權利。此例一開,必牽一髮動全身。

l          違反《基本法》

第三十九條有關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條款

第六條和第一百零五條有關保障私人財產的條款。

第一百條有關公務員原有聘用條件的保障。

第一百六十條有關原有契約受保護的規定。

l          政府不尊重契約,破壞香港的守法形象,損害香港的投資環境,最終工商界必受損失。

我們對政府使用誤導市民的手法十分憤慨。政府為減薪造勢,發表不盡不實的信息,指稱1936年向公務員徵收特別稅款為減薪先例,結果卻被揭發與事實不符。此外,庫務局局長更發表了「通縮已令公務員額外加薪12﹪」的驚人謬論,企圖製造假象,使公務員被輿論審判,手法卑劣。

我們呼籲各位同事:

請不要被政府蒙騙,站出來支持我們,

向政府爭取我們合法的權益。

香港紀律部隊職方團體

 

 致民建聯曾鈺成主席公開信

民主建港聯盟

曾鈺成主席台啟:

      今年36日,政府提出了破天荒的創舉立法去強行削減公務員的薪酬。在這問題上,民建聯一直強調需要更充分理據,更深入分析,才能夠作出決定。從閣下先前的數篇文章分析,民建聯是同意公務員減薪,但對於立法,甚有保留。民建聯這個看法和紀聯,以至絕大多數的公務員職工會的立場,是極其相似的。我們一直對民建聯寄以厚望,希望你們認識了問題的癥結後,會勇於站出來維護勞工界的合法權益。於其時也,有些人乘勢攻擊民建聯做事拖泥帶水,拉拉扯扯;我們卻認為這不失為一種小心、負責任的做法。

及至五月下旬,民建聯事前沒有找公務員團體作進一步交談,卻突然轉向支持政府透過立法手段來強行減薪。這個發展,撲朔迷離,事前無跡可尋,若然交代不清,難免使人誤會民建聯別有內情,曾主席因而有口難言。到了2002530日,閣下終於在明報論壇版,以《制訂公平合理的減薪法》為題,發表了一篇文章以解釋民建聯的立場。很可惜,細看之後,發覺民建聯的決定,原來是建基於對事實和法律的某些誤解吧了。在錯誤的前提下,就算推論合乎邏輯,結論也很可能是偏頗的。若曾主席這篇文章是由衷之言的話,這就好辦,請看看我們這封信,再重新考慮吧。

從閣下的文章,可以清楚了解民建聯的考慮可以分成兩個層次,而每個層次又有兩個考慮點。第一個層次是應否立法,而第二個層次是如何立法

應否立法

應否立法這個層面上,民建聯一直強調兩個考慮點是必要性合憲性 所謂必要性,是考慮立法是否解決這次公務員薪酬調整的唯一方法;所謂合憲性,是考慮所訂定的減薪法案有沒有違反基本法的有關條文,特別是基本法第六條、第三十九條、第一百條、第一百零五條及第一百六十條的規定。

必要性

曾主席說:問題的性質現在應該十分清楚。公務員的薪酬制度,並不保障薪酬只能上調、不能下調﹔政府沒有這樣的意圖,也從來沒有作過這樣的承諾。曾主席接著說,公務員的聘用合約沒有保障政府訴訟必勝,所以便得立法去保障政府免受法律挑戰,補救之道,唯有立法。這種說法甚有問題,必須深入討論。雖然曾主席貴人事忙,不大願意和公務員團體一同探討這個課題;但是,為了香港的優良法治傳統和基礎,我們還是希望向你提供不同角度的分析,以供參照。

公務員和政府之間基本上就是僱傭關係。公務員和政府之間的聘用關係,當然要看政府的意圖,同樣也要看公務員在簽約時的意圖,而最重要的,還是要看一看雙方所訂定的合約條款。道理很簡單:條款容許減薪的話,政府便不需要立法;條款不容許減薪的話,政府便不應立法;條款不清的話,應該透過協商、仲裁或司法程序加以詮釋解決。

所謂必要性,很視乎出發點、所處的位置和目的。以這個論題來說,在政府短視的目標而言,似是必要的;但從員方角度,或從香港的長期的法治基礎來看,立法強行減薪完全沒有必要,甚至是最差勁的,飲鴆止渴的方法。政府高官和具有工商界背景的立法會議員一直在說私營機構已減薪若干,但完全沒有說明私營機構是如何去削減員工的基本薪金的。私營機構的僱主是不能夠單方面去削減員工的基本薪金的,要麼僱主和僱員另訂補充協議,要麼僱主要作出適當補償,然後再以新定的低薪金另聘高明。私營機構僱主絕不能強迫員工接受調低了的工資繼續工作。若私營機構員工的基本薪金被削,員工是有選擇權的:(i)接受新工資繼續工作,或(ii)拿取補償金離職。政府要削薪,有其他更有效的方法:

(1)     如香港政府華員會一直所倡議的獨立調查委員會;

(2)     盡快通過李卓人議員所提出的集體談判權法案,由工會和職員會代表全體員工與政府集體談判;

(3)     政府可效法私營機構的現行做法,要求十八萬公務員各自簽署一份補充協議,不欲接受新工資的,可作適當補償而讓他們離職。

這樣就無需立法了。現在,香港政府要求立法會議員立法授權它去剝奪公務員的選擇權,使到政府可以強行削減公務員的基本工資而對不願接受者無需作出任何補償。這是粗暴地以立法途徑干預契約。

合憲性

究竟立法強行減薪有沒有違反基本法呢?不同的律師可能有不同的看法。政府的鄋k德先生的看法和吳靄儀小姐及湯家驊先生的分析大相逕庭。曾主席,你為什麼、亦憑什麼認為鄋k德的意見是真正代表著基本法有關條文的真諦呢?政府說立法可以避免訴訟,這是自欺欺人的想法。我們卻發覺,政府減薪而不立法所引起的,只是個別欲離職的員工的補償要求。若政府有合理補償安排的話,根本就沒有訴訟的出現。反之,立法強行減薪定必引起公務員集體訴訟,紀聯一定連同其他公務員團體,擴大統一戰線,戮力維護香港的法治基礎。這次護法訴訟,涉及最少五條基本法條文的詮釋,我們絕對有信心可以取得法律援助,所以不會因為財務負擔而放棄。這場絕對沒有贏家的漫長戰爭是可以避免的,只繫乎曾主席與及其他立法會議員一念之間而已矣。

如何立法

對於如何立法方面,曾主席認為有兩個考慮點:第一、訂立的法例應該是什麼內容﹖只規定一個年度的具體減薪幅度,抑或一般地賦予政府單方面減薪的明確權力,又抑或規定一個容許減薪的薪酬調整機制﹖第二、法例應否提供一項保障,讓不願接受減薪的公務員,可以選擇離職,而獲得適當的補償﹖

一年立法

關於第一個考慮點,在某程度上,我們同意曾主席的看法。稍有不同之處亦不是問題關鍵之所在,暫且按下不表。

補償安排

至於第二個考慮點,曾主席正確地指出,私營機構如果決定減薪,員工拒絕接受,可以選擇辭職,而按勞工法例獲得補償。受僱於政府的公務員,理應享有同樣的權利這個看法和我們不謀而合。曾主席接著說,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初稿,明文規定公務員不得因減薪而有權獲得補償。但將於明天(31.5.2002)刊憲的修訂稿堙A該條文已經刪去。如果這顯示政府有意對離職人員作出補償,那是值得肯定的。 曾主席這樣說,似乎是被某些人愚弄了而作出錯誤的表態。

《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初稿第九條原來規定公務員不得因這法例減薪而追討補償;但是,在531日刊憲的修訂本堙A該條文並沒有刪去,而是簡化了。在529日的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的會議上,當回答吳靄儀小姐的提問時,鄋k德先生清楚表明第九條的條文只是簡化了,實質上和初稿仍是一樣的。換言之,不接受減薪而欲離職的公務員,是不會獲得一分一毫的補償的。是否有人曾經向民建聯作出了一些虛假的陳述,而令你們掌握了一些錯誤的資料呢?更奇怪的是,民建聯的與會議員沒有向你匯報情況。這不要緊,請看一看當日的會議紀錄吧。

民建聯一向關心勞工階級,我們相信你所說的受僱於政府的公務員,理應享有同樣的權利是由衷之言。故此,你們表態支持政府立法減薪是因為誤以為《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第九條規定公務員不得因減薪而有權獲得補償已經刪去鑑於你們掌握的資料有誤,所以你們的決定也不正確。我們請你和民建聯的議員,細查準確的資料,評估形勢,重新考慮一下這個問題吧。

現在的情況是,政府既要強行削薪,而又不欲作適當補償,所以才需要立法。說明白一點,透過立法強行減薪,香港政府希望立法會議員成全它成為香港開埠以來最無良的僱主!強行立法是剝奪了公務員的契約權益,破壞香港政府的守法傳統。        “立法減薪的實質意義是甚麼呢?說清楚一點,就是透過立法程序去剝奪公務員在現行法例下的合法權益;是利用立法會去褫奪公務員的契約權益;是巧立新法例以方便政府逃避契約責任。這是以法亂法的違法行為,這表明香港政府不願意信守契約。此例一開,政府每遇到重大的民事責任時,大可以故技重施,那麼,還有誰敢和香港政府訂定契約?又有誰願意來香港依「法」營商呢?

今年五月五日,一臚蔚峏~民到立法會抗議。原因是他們認為多付了租金,法援署亦願意提供資助,讓兩名受影響的住戶可以入稟法院,討回公道。不料,政府又聲言立法改例,奪去公屋居民討回公道的機會。公屋居民所抗議的,不是多付的租金,而是政府以法亂法的行徑。

今天,假若你支持立法減薪,你協助了政府去損害的,不單止是公務員的合法權益,而是香港最重要的無形資產---法治精神。作為立法會議員,你是有責任去維護香港的法治,有責任去糾正政府的錯誤措施的。

耑此奉達  順祝時祺!     

 

                  紀律部隊職方團體聯席議會召集人趙士偉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二日

 

議員的決定表示失望及遺憾 

      立法會「早餐派」的五位議員今天下午公開表態支持在星期三恢復二讀的《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紀聯」對有關議員的決定表示失望及遺憾。

      在取得額外五票的支持下,我們相信就算職方盡最後努力作出游說,最終亦難阻止上述草案在立法會獲得通過。因此「紀聯」決定不出席旁聽星期三的立法會會議,以示抗議。

      「紀聯」很早階段已表明不願看到公務員事務過於「政治化」,但政府當局卻一手一腳將職方逼進立法會這個政治戰場。以今次公務員薪酬調整的爭議為例,政府一開始已欠缺誠意與職方溝通,自恃只要獲得立法會足夠票數支持,便肆意利用高壓手段及輿論審判強迫職方接受政府單方面的「立法」決定。此例一開,職方實在難以安心當局不會採取相同手法,就公務員的服務條件及附帶福利以「立法」形式作出其他削減。

      昨天,三萬多名公務員及資助機構的僱員已經用克制及有秩序的遊行形式,向管方強烈表達職方的不滿情緒及現時低落的士氣。以上行動可能對部份道路使用者構成不便,我們謹此致歉。但職方希望指出,是當局一手摧毀管職雙方的互信基礎。前車可鑑,希望政府拿出誠意,重修管職雙方的互信關係,並透過誠意協商化解管職雙方意見上的分歧。

紀律部隊職方團體聯席議會召集人趙士偉

二零零二年七月八日

減薪草案議員投票結果名單

日期:11/07/2002

時間:11:48:30 早上

投票:贊成:32

            反對:26

通過

議員投票結果如下:

 

范徐麗泰

主席

 

 

 

 

 

 

 

 

贊成議員

 

 

反對議員

1

丁午壽

 

1

何秀蘭

2

田北俊

 

2

何俊仁

3

朱幼麟

 

3

何鍾泰

4

李家祥

 

4

李卓人

5

李國寶

 

5

李柱銘

6

呂明華

 

6

李華明

7

吳亮星

 

7

徐謹申

8

周梁淑怡

 

8

張文光

9

許長靑

 

9

陳國強

10

陳智思

 

10

陳婉嫻

11

陳鑑林

 

11

梁耀忠

12

梁劉柔芬

 

12

單仲偕

13

黃宏發

 

13

楊森

14

黃宜弘

 

14

劉千石

15

黃容根

 

15

劉慧卿

16

曾鈺成

 

16

鄭家富

17

楊考華

 

17

司徒華

18

楊耀忠

 

18

羅志光

19

劉江華

 

19

李鳳英

20

劉皇發

 

20

麥國風

21

劉健儀

 

21

陳偉業

22

劉漢銓

 

22

梁富華

23

蔡素玉

 

23

勞永樂

24

霍震霆

 

24

黃成智

25

譚耀宗

 

25

馮檢基

26

鄧兆棠

 

26

余若薇

27

石禮謙